摘要:8月22日,记者从区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做好全区犬只管理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养犬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,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,即日起至10月31日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犬只管...
8月22日,记者从区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做好全区犬只管理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不规范养犬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,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及流行性传染病的发生,即日起至10月31日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犬只管理专项整治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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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:
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,8月13日至8月19日,制定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、落实工作责任;
8月20日至10月20日,为专项整治重点阶段,从四个方面开展行动:
一是进一步推动电子犬证办理工作,进一步对辖区内未办证的犬只开展办证工作,进一步摸清犬只底数,对于一户多犬、饲养禁养犬等行为进行纠正。
二是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,重点对不按规定拴(圈)养犬只、敞放犬只,犬只外出不佩戴狗绳、不由犬主随身牵引,犬主携犬外出未及时自觉清除犬只排泄粪便,养犬噪音扰民等行为开展劝导工作,对拒不改正的,根据《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相关要求进行处罚。
三是对流浪犬、无主犬开展捕捉工作,各镇(街道)组织街道、乡镇、社区综治队员或者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,对辖区内的流浪犬、无主犬开展集中捕捉工作。
四是进一步强化相关行业监管,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监管犬只养殖场、犬只交易市场、犬只诊疗、美容机构等从事与犬只相关的经营活动,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。同时,对人用、兽用疫苗进行抽查;
10月20日至10月31日,区犬管办各成员单位将成立联合督查组,对全区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评估,推进整改落实。对发现的问题,及时收集汇总上报,推动解决,并强化日常监管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
掌上双流新闻客户端 记者 赵杨勤